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2026年度在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时巡查检查工作服务外包采购 预算金额:60.167万元 最高限价:60.16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①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②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③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④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4)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到 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60.167 | 60.167 | 其他咨询服务 | 2026年度在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时巡查检查工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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