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ZL[PE]
项目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A标段8.00万元,B标段8.0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主要用于对社联珠镇7个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孵化建设,购买服务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关爱服务,每个标段开展21次、服务不少200人次,选择100名老人、50名残疾人、20名儿童、30名特困或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关爱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从而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区安定有序、和谐发展,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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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服务社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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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标段 |
紫金社区、天溪社区、回归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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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标段 |
新发社区、埔佐社区、班中社区、桑田社区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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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b.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本。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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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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