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中银大厦自动扶梯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项) | 技术要求 |
| 1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中银大厦自动扶梯改造项目 | 1 | 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要求为准。 |
(1)预估规模:980809元(含税)。
(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80809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中标人数量:1家。
(6)交付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且在试运行完成后20天内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和质监站验收合格。
(7)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续签管理:不涉及。
(9)投标保证金:11019元。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企业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5.企业信誉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现场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不同,以截止时点的查询结果为准。)
6.企业信誉2: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经营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未围串标等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7.企业信誉3: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未被列入中国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企业责任: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货物/工程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企业资质:若投标人为授权商,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若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厂家,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10.企业要求: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供应商需取得所投电梯品牌唯一授权。授权代理商应答的,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
11.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含)起,以合同落款时间或合同约定时间或验收时间为准均可),至少完成一项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自动扶梯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20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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