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
2.2 项目编号:256
2.3 招标范围: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获得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复,拟投资约6.13亿元;本项目对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编制《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咨询服务》报告表,聘请和组织专家进行报告评审,按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环境咨询服务报告,并通过评审和取得专家意见。同时,报告编制单位须与设计单位配合,对项目内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红塔集团本部。
2.5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咨询服务》报告的备案终稿。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2.8 项目金额:约6万元(含税)。
2.9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管理监督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50483-201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完成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咨询服务工作,并取得专家意见。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均可网上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