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包-日照分行五莲保安及消防值守服务采购项目。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2年(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止),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框架)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分A、B、C包采购,A包、B包和C包兼投兼中。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注册地在山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山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地在山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所在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服务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备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完成服务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登记备案。(提供证书复印件、备案证明或承诺函)
2.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例金融机构保安服务项目合作案例。(仅限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及系统重要性银行,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签章页及合作内容关键页)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财务稳定性,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情形;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存在刑事案件且被判决处罚,或存在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6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暂停合作或退出期内。
2.7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在本项目归属地除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同类型保安服务项目中,未被列入业主单位禁入名单/黑名单。
2.8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10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11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4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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