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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528线顺昌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养护运维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528线顺昌段灾害防治工程 (项目名称)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文(南路养〔2025〕72号)、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528线顺昌段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南路养〔2025〕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政府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顺昌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养护运维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国道205线(K2116+900~K2156+700)、国道528线(K429+450~ K442+340、K487+507~K491+343)。

2.2 建设规模:

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K2116+900~K2156+700):主要工程含清理危岩,植被生态混凝土喷锚,挡土墙(护面墙),锚杆框架,主动防护网,截排水设施,路面修复,边坡监测设施等。项目概算总造价为2638.4748万元,其中建安费2241.2659万元。

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528线顺昌段灾害防治工程(K429+450~ K442+340、K487+507~K491+343):主要工程含抗滑桩,挂网喷锚,挡土墙,框架梁混凝土,边坡监测设施等。项目概算总造价为3714.8798万元(不含G528线 K441+550~K441+730段滑坡814.6万元),其中建安费3068.315万元,G528线 K441+550~ K441+730段滑坡由顺昌县政府组织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 10个月(含施工工期、设计周期),养护运维期为交工后5年。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根据招标人实际安排。

2.4 招标范围:

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2025年度南平市国道528线顺昌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养护运维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施工工作范围包括:采购、保管、施工和安装。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组织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养护运维工作范围包括:①依据《南平市国省道公路边坡汛前巡查方案》要求做好本次整治段落内重点边坡汛前巡查工作;②边坡监测平台运维管理;③包括但不限于灾防路段水毁抢通、排水系统修复、路基结构修复、植被养护等;④路基定期检查及评定。

延平段养护运维路段:起止桩号为G205线K2116+900-K2156+700;

顺昌段养护运维路段:起止桩号为G528线K429+450~K442+340、K487+507~K491+343;

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交)竣工备案验收。并做好技术总结工作,形成可靠有效的试点经验。

2.5质量要求:

(1)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相关规范、 标准、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③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④符合合同的约定;⑤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等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合格标准、《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并同时满足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质量管理的规定。

(3)养护运维的质量标准: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公路路基养护技术规范》(JTG 5150—2020)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同时满足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若国家、福建省颁布最新质量验收规范,应符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同时满足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质量管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734804.htm)。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类似业绩:无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需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具备设计、施工资质,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3.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满足要求,第(5)条、第(6)条的内容需附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公章。(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 12月 23 日17:30:00至2025年   12 月 29日23:59:59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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