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酸度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YS
1.3采购人: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酸度计采购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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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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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酸度计采购项目 |
1 |
台 |
无 |
元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 |
海口市秀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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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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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以来至少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身)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酸度计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内容页)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6时30分到2026年01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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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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