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6年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全院零星维修
1.2项目编号:070
1.3采购人: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本部、渤海、妇婴、康复4 个院区,16 个市区范围内卫生服务站,8 个市区范围外基层卫生服务站(包括锦州采油厂卫生服务站、茨榆坨采油厂卫生服务站、沈阳采油厂基层卫生服务站等处)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强电、弱电、市政公用工程等维修。(注不含空调、机泵等机械修理类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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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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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2026年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全院零星维修 | 1,980,000.00 | 元 |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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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供应商接受在采购人终审价格的基础上下浮,下浮比例≥1%,下浮不足1%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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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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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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