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总队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总队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内出具,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维修(含二类)以上资质或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完成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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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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