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株洲公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名法律顾问为本司提供法律服务。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株洲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 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法律顾问
二、选聘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
三、聘用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1、对公司章程起草、修改、公司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作为政策、法律方面的参谋,就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4.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5.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四、服务期限
株洲公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选聘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五、报名的有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17:00
一、选聘职位:法律顾问
二、选聘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
三、聘用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1、对公司章程起草、修改、公司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作为政策、法律方面的参谋,就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4.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5.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四、服务期限
株洲公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选聘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五、报名的有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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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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