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 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2.2 设备名称: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设备,共计采购32台/ 套以及配套附件、调试备件、运行备件、易损件和相关服务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A2;安全等级SC;抗震等级1A级
交货时间:徐圩一期工程第一批2027-06-25;
徐圩一期工程最后一批2028-04-25;
交货地点:DDP项目现场
2.3 项目编号:QT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需要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及制造许 可证(含许可活动范围表),许可活动范围须覆盖本批招标设备(额定风量 700000m³/h 轴流风机),已受理扩证或能证明已受理的视为满足。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 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 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 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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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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