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龙湖绿色新动能产业中心项目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以曹新城项目备[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龙湖(河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20%及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青龙湖(河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龙湖绿色新动能产业中心项目(一期)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龙湖绿色新动能产业中心项目(一期)材料检测;
2.2建设地址:曹妃甸新城。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 274亩,总建筑面积220000 平方米。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办公楼平米、生产厂房、仓库、特气站、污水处理站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00 平米。
2.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规范、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工程试验检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测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检测频率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检验报告,并满足质量监督部门工程竣工验收要求。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规范、标准规定,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内容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省部级或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或提供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信息系统合格网页截图)。
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信誉情况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09:00至2025年12月29日17:00任意时间段(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的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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