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5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1.55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约244.1亩,条田长约230m,宽约50m(个别田块不大于85m),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时,相邻田块之间设有排水农沟。田块利用新建灌溉泵站引水至分水井,北侧设置斗渠;南侧设斗沟进行灌溉,通过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恢复耕地地貌。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类。本项目的工程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之日半年内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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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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