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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智慧工地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智慧工地系统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位于陕西省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装置包括:80万吨/年甲醇制丙烯联合装置、10 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0 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20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5 万吨/年苯酚丙酮(含30 万吨/年异丙苯)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25 万吨/年环氧树脂装置、10 万吨/年高盐废水净化装置、10 万吨/年 POE 装置、5 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2.4标包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智慧工地系统;

标包划分:1个标包;

2.5 招标范围:智慧工地系统软件部分、硬件部分、数据集成三个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4项建设内容和第5项供货范围。

2.6 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为拟投核心设备(摄像头、门禁、服务器、大屏、交换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的代理商(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代理商的授权书无效,否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所承接的智慧工地类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技术协议可作为合同附件,共同证明关键信息)应包含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章页等关键信息。对于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内容存在信息模糊、内容缺失,或出现文字明显修改、加粗等异常痕迹,或存在与投标人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业绩互相借用情形的,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③项提供承诺书,④项提供网页截图):

①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 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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