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6年度财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6年度财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其管理的42家项目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2.3 采购内容: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项目公司(各项目公司含该项目中标前后广东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公司、新注册的公司、移交广东分公司管理的项目公司,详见各项目公司名单,名单根据实际管理实时更新,当前管理42家项目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投标方在服务期内必须有六名专职财务咨询服务人员至招标方公司现场驻点,其中需包含一名注册会计师,每月驻场时间以法定工作日为基准执行。其他驻场人员需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需取得会计初级级职称,至少具有两年会计或审计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项目执行期内,如遇服务需求变更,招标人有权减少项目服务人数,具体费用根据实际到场服务人数进行结算。
2.4 服 务 期:项目服务期1年,具体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具体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项目由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进行统一招标,合同由江西阳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隆回)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签订,项目满足条件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项下招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到“华粤驭风(伊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和“华粤风启(伊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两家项目公司。投标人同意对此无任何异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证件影印件。
3.2.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至今,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新能源(光伏或风电)发电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30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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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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