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东部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5】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东部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中山路以北、翟营北大街以东。(3)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单体综合枢纽,地上四层,地下二层(含人防工程),建筑高度为28.75m,消防建筑高度为23.6m。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4454.119㎡,总建筑面积47911.08㎡,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0119.02㎡、地上建筑面积为27792.06㎡。主要功能为公交枢纽站,包含公交站台、集散空间、便民服务、运营用房、地下车库、人防用房、室外工程及其它配套用房和设备用房等。(4)最高限价:370.7214万元。(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3 12:00:00至2026-01-13 08:44: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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