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TZC-G25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冲填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郊区分公司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溉一期)五标段减水剂、引气剂、矿粉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848,000.00元
最高限价:9,848,000.00元
4. 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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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材料)/全部作业内容(劳务、机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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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水剂 |
QL-1 |
吨 |
1500 |
3000 |
4500000 |
含运费 |
|
2 |
引气剂 |
QL-6 |
吨 |
560 |
1300 |
728000 |
含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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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矿粉 |
S959(密度:2.9,比表面积:413,活性指数(7天):81,活性指数(28天):104,流动度比:100,含水率:0.3,三氧化硫:1.2,烧失量:0.6) |
吨 |
16500 |
280 |
4620000 |
含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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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9848000 |
含13%专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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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甲方需根据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手续(包括结算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甲方要求的手续)实时结算。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陆续完成供货;
8.送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农场。
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备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8:30至2025年12月29日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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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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