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本次集中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该项目份额执行完毕为止(原则上期限达到则合同终止;若份额提前执行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
1.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不含税为:总采购估算金额不含税4873200.00元,税率13%。其中太阳能发电系统部分为3013200.00元,税率13%;胶体蓄电池部分为1860000.00元,税率13%。
(1)采购内容:标包1主要采购内容为进行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方阵)的新建工作,增加太阳能板的数量和面积,提高太阳能发电效率,包含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方阵)及安装支架、-48V一体化控制器和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相关防盗及安全防护所需,以及到货安装、调试等。标包2主要采购内容为进行蓄电池的新建工作,包括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包含胶体电池地埋箱、相关防盗及安全防护),以及到货安装、调试等。
(2)供货地点:青海省果洛州、海西州、玉树州。
(3)交付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0个日历日到货,安装、调试、交付以甲方要求的时限完成。
(4)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36个月。
(5)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该项目份额执行完毕为止(原则上期限达到则合同终止;若份额提前执行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7)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允许兼投兼中,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标包1至标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采购内容太阳能发电系统,采购估算金额含税为3404916.00元,税率为13%。
标包2采购内容为胶体蓄电池,采购估算金额含税为2101800.00元,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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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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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中国电信青海公司2025年基站电源配套隐患整治项目太阳能发电系统及胶体蓄电池采购采购项目 |
太阳能 |
- |
1488 |
青海省 |
- |
|
2 |
标包2:中国电信青海公司2025年基站电源配套隐患整治项目太阳能发电系统及胶体蓄电池采购采购项目 |
蓄电池 |
- |
6696 |
青海省 |
- |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标包2。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
1.2.1标包2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份额为100%。]
1.2.1标包2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太阳能发电系统不含税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9.00元/WP,标包2胶体蓄电池不含税投标单价最高限价2.50元/AH,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函。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税务要求: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须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业绩要求:标包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太阳能发电系统销售或安装项目)。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以合同为准;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如同时提供对应订单和发票的,时间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为准,不符合时间要求的订单不允认可)。
③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人业绩,制造商业绩无效。
标包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胶体蓄电池的销售或安装项目)。
注: 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以合同为准;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如同时提供对应订单和发票的,时间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为准,不符合时间要求的订单不允认可)。
③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人业绩,制造商业绩无效。
2.3.3 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通过CMA认证)出具的有效的太阳能组件、一体化控制器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须为合格),检测报告的日期必须在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
标包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通过CMA认证)出具的有效的胶体蓄电池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须为合格),检测报告的日期必须在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9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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