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5年输煤系统延伸(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项目地点: (请登录)
3.采购包名称:起重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限价: 84.17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功能完整的电动悬挂起重机1台及电动葫芦11台,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7.合同履行期限(或交货期): 2026年5月30日
8.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体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存在工商变更情形,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工商变更证明。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没有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报表须清晰可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仅按询价文件要求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有或租赁设备、厂房等的证明文件(采购或租赁合同、发票),提供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仅按询价文件要求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6)未被项目业主单位或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或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名单。
(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营运资金,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键人员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起重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若申请人为代理销售商,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相关配套设备资质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合同业绩(类似合同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供货包含额定起重量20吨及以上电动葫芦业绩数量不少于3台,提供合同、用户证明文件、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能够体现类似合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2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30日16时 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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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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