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KTY
2、项目名称:安阳市灯塔医院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及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95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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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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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灯塔医院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及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
9500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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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河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安阳市灯塔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医院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监测范围内所有检测指标。同时完成相关平台填报,许可证,环保咨询等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检测数据必须经得起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测数据的对比。完成环保相关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许可证变更,环保信用评价,环境统计,环保信息披露,环保信息公开,日常台账,年度污水排放数据汇总,污水处理技术咨询等咨询、技术服务。
5.2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