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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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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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
项 |
8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8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根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原件备查)。2.(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第六条规定,福建省外的资质企业应同时提供由福建省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须提供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市级或以上档案部门授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须提供复印件。③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 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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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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