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岗供水分公司二次供水防寒材料
1.2项目编号:022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80534.92元(含成本、包装、运输、保险、税金、售后服务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物资材料/1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满洲里街22号院内
1.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的24小时之内送达指定地点。
1.9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适用于有质保期限的产品)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每次的采购需求,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依据验收单最终确定的货物数量和内容,供应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清单明细(盖章),采购人以支票形式支付每批次采购货物的货款,付款结算额达到采购预算限额则服务终止。(供应商未按照约定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须承诺所供产品为全新原装正品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承诺供货时提供质量合格证明包括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验/试验报告书等。(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须按采购列表每项提供一份样品(样品审核标准为文件要求的产品概述,低于产品概述视为不符合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前提供实物样品,不接受重复递交样品,逾期递交的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受理。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24日9:00至2025年12月26日16:00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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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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