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雨棚BIPV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项目(2026年)(第二次)。
2、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电厂西路201号
3、招标范围:
本项目可利用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的面积约4500㎡。拟在停车场用700Wp光伏组件进行光伏发电站建设。采用双玻700Wp光伏组件1421块,其中1406块接线、15块备板,总计装机容量为:984.2kWp。
光伏车棚1采用700Wp光伏组件1336块(1330块接线、6块备板),装机容量为931kWp;光伏车棚2采用700Wp光伏组件85块(76块接线、9块备板),装机容量为:53.2kWp;其中光伏车棚2的53.2kWp光伏容量接入至原有一期光伏系统中,作为一期光伏增容部分。
目前现场已完成两个车棚基础及地面以下接地部分的施工,其他施工内容还未开展。现场施工区域围蔽按工期和现场条件,采用装配式轻钢结构, 砼配重块形式。
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发资质〔2025〕44号文要求,延续过渡期(2025年07月01日至12月31日)内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b)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承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非广东省能源集团员工,与广东省能源集团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一经核实存在以上关系的,一律清理退出,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业绩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2个1MW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电站的建设工程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或业主证明等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
4.2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7日。
4.3投标登记:2025年12月22日16:00至2025年12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4.4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12月22日16:00至2025年12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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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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