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与贵州路皖能智算中心33楼。
2.2 项目规模: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新展厅建设工作,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新展厅建设位置处于滨湖智能管控中心33层南侧,面积约为780㎡,层高约8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4 项目编号:WN
2.5 招标范围: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EPC总承包项目,包含深化设计、施工、制作、开发,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1003.0033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1.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至本招标项目全面到岗履约;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展馆(或展厅)布展类工程EPC总承包(临展类项目除外)业绩。
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①业绩合同扫描件/复印件,附合同关键页;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系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等共同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如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甲方)证明文件等材料】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条款设计资质”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同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5)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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