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菊香园小区15号楼2单元、3单元电梯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73966.0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73966.00元,投标人报价报价高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小于等于此报价的为有效报价)
采购需求:菊香园小区15号楼2单元、3单元电梯相关设备维修更换,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1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书);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如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相关型式检验报告。】
注:投标人的电梯许可资质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中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要求。
2.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2、3条自行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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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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