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4.9729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注:为保证报价合理性,根据苏财购〔2025〕62号通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采购需求:
对禄口街道范围小型水库提供管养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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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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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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