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苏市人民医院皮肤科采购分子光治疗仪(紫外光治疗仪)、多功能激光平台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65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乌苏市人民医院皮肤科采购1台分子光治疗仪(紫外光治疗仪)和1台多功能激光平台。包含供货、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税金及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将采购分子光治疗仪(紫外光治疗仪)和多功能激光平台送至乌苏市人民医院,分子光治疗仪(紫外光治疗仪)和多功能激光平台安装由成交单位负责,运输费、安装费由成交单位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jinayu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件,其中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另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若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另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若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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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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