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人: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粮丰村村民委员会
(请登录)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控制价:376994.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依托千亩“天府粮仓”,大地景观美景,优化提升村域内重点产业点位的沿线风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村民打造农家乐、家庭农场、庭院经济等新消费场景。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项目公告(请登录)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 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3日00:00:00至2025年12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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