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健身房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81183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11830元(人民币)
询价保证金:811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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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品目编码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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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身设备 (A02462600) |
健身器材 |
椭圆机:平台型式:悬吊式前驱、飞轮:重量≥14kg;楼梯机:台阶尺寸:≥550×300mm、台阶数量:≥3阶等,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
1 |
批 |
81183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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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明细 |
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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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询价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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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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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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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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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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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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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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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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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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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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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未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的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截止到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内(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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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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