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特征:建筑外立面整治,主要有拆除工程与新建工程两大部分组成。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贰佰肆拾陆元贰角(¥477246.2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施工期间,水电费由施工方自费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2024年)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起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3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
(3)在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3年内),企业无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
(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7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所有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页面截图)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0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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