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供排水厂(循环水、脱盐水)采购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自筹,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黔希化工供排水厂(循环水、脱盐水)采购项目
二、 招标内容:循环水A站、循环水B站药剂、脱盐水膜系统药剂
注:本次采购分三个标项,标项1:循环水A站;标项2:循环水B站;标项3:脱盐水,所有供应商对三个标项均可报名,但为保障项目进度和服务质量,针对标项1、标项2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项的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同一个投标人在标项1和标项2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标项顺序(标项1至标项2),确定各中标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标项3不做要求,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公告发布后查询的)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和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采购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上述承诺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承诺不实,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
六、 交货地点: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仓库
七、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29日。
八、 投标截止及拟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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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