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第三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25-009
2.项目名称:长春吉润净月医院第三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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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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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对医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对医院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修订;3.为医院草拟、修改审核合同,提供法律意见;4.根据医院的需要,指派一名律师列席医院党委会、董事会、院长办公会及根据业务单位要求参加项目专题研讨会,发表律师意见;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外签发律师函;6.根据医院的需要,参与医院对外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査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7.不定期向医院介绍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类),根据医院需要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
20万元 |
5.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处。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1年。
7.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最新年度检验合格证明)。
(2)供应商近年(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3项类似法律服务业绩。
(3)近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 2025年12月2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