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氟石膏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氟石膏采购项目
2.2到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3招标内容: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氟石膏采购
2.4招标范围: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氟石膏采购(汽车运输,运费、装卸费由供应商负责)。
2.5供货时间:成交后20个工作日到货。
2.6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产品的块度不大于300㎜,附着水含量不大于4%,三氧化硫含量不小于50%,放射性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160000.00元(含税价);
2.9付款期限和方式:采购人以商承方式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货到按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卸货,数量以实际检斤数量为准,如有质量问题,由出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每月20号前,供应商向买方提供实际检斤数量并开具100%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购人支付货款。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备能为招标人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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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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