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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能二局顺平光伏项目部无人机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安能二局顺平光伏项目部无人机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AN,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保定市顺平县台腰山镇、台鱼乡和白云镇境内,距离顺平县城约6km,距离唐县城约14km,距离保定市约28km,紧邻G5高速,交通较便利。低山丘陵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光伏场区地面高程在100~250m之间,地表植被以杂草、灌木为主,局部为桃树、柿子树、松树、柏树等。本项目总容量为190MW,对应直流侧为227.66276MWp。其中基础标段B容量为110MW,对应直流侧为131.82936MWp,竞争性标段C容量为80MW,对应直流侧为95.8334MWp。
2.2招标范围:
无人机设备租赁服务
1.最大吊运重量不低于60 kg;最大飞行半径不低于1700 m;可承受风速不小于5 m/s,200台班,需具备吊运能力,每天工作8个小时,据实进行结算。
2.最大吊运重量不低于65 kg;最大飞行半径不低于1800 m;可承受风速不小于5 m/s,200台班,需具备吊运能力,每天工作8个小时,据实进行结算。
3.最大吊运重量不低于80 kg;最大飞行半径不低于1850 m;可承受风速不小于5 m/s,400台班,需具备吊运能力,每天工作8个小时,据实进行结算。
备注:1.上表所列设备为投标阶段投标人必须能拥有合法使用权的机械设备,该数量及种类仅为暂估量,实际租赁过程中投标人根据项目现场进行合理配置。结算量以中标人(卖方)实际供货并经招标人(买方)验收合格的规格和确认的实际台班数量为准。
2.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现场用地的恢复费、超出招标人提供现场用地范围的临时用地费、除甲方提供临时道路外的修建与维护、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措施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燃油动力费、辅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薪酬及食宿费、管理费、随机安全设施配备、检测检验费(含特种设备)、过路费、保险、加班费、停工费、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利润、风险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应充分了解拟使用机械设备的工程详细情况,并据此判断机械设备使用的作业环境、强度、时长、频率和相关风险等,以上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本次招标无预付款,乙方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按照当月实际台班数量开具与当期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相应收据入账后,于次月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85%,并在3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15%。
4.计量方式:以实际台班完成数量结算。
5.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响应,合同签订阶段,若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及投标文件偏差较大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若投标人因此不签合同及时供货,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究因物资供应不及时而造成的项目经济损失。
6.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中国安能二局顺平光伏项目部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提供财务承诺函(注:对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 信誉要求:
3.3.1 自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报告或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4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3.5 业绩要求:/
3.6 其他要求:
3.6.1具有符合法规要求资格的操作人员;具有符合招标人施工任务需求的设备,具有拟出租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资料,出租的设备性能良好,国家规定需要检验的设备具有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保险(中标后提供)。
3.6.2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6.3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由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情况良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或纳税申报表等文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6.4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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