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6年一线生活点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项目费用为140.98万元/年(不含增值税,含生活垃圾清理费、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集中处理费、垃圾桶维护费、耗材配备等费用)。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测算工程量,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甲方考核结果为准。 项目估算金额14098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吴定区块费用暂定为80.56万元/年(不含税);定边区块费用暂定为60.42万元/年(不含税)。 )
2.2招标范围:主要针对第八采油厂定边生产运维中心、樊学生产运维中心、吴定生产运维中心、铁边城生产运维中心及生产保障大队王盘山消防中队等一线生活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装卸、运输、处理及垃圾桶维护、耗材配备。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所辖地区政府(吴起县或定边县)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进行合规化处置。中标人需在接到清运任务后3日内完成转移处理工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遵守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污染防治环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生活、餐厨垃圾,由此造成的环境违法后果自行承担,且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吴起区块一线生活点生活垃圾清运项目80.56万元/年(不含税);第二标段:定边区块费用暂定为60.42万元/年(不含税);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2.4标段描述:主要针对第八采油厂定边生产运维中心和樊学生产运维中心等一线生活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装卸、运输、处理及垃圾桶维护、耗材配备,标段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60.42万元,按照实际工作量和甲方考核结果为准。
2.5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所辖区域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业绩一项。
设备要求:拟派本项目服务必须至少 2 台及以上具有自卸式垃圾车。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所辖地区县级垃圾填埋场或县级环卫部门签订的书面合同(协议),书面
合同(协议)必须标注期限(须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内),须盖接收方公章和附接收方联系电话。
3.投标人必须提供接收方(垃圾场)《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环境卫生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排放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2-29 23:59:00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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