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5-2027年工艺类小型施工及检维修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5-2027年工艺类小型施工及检维修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框架协议)二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温州、金华、台州、衢州、丽水等浙南地区各地市区县。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970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辖区内(温州、金华、台州、衢州、丽水等浙南地区各地市区县)2026-2027年单项工程施工估算金额<60万元(含税)的加能站、油库等场所的零星工艺安装、工艺类改造工程的施工及检维修,并配合工程验收等。具体项目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书”为准。
2.6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至2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承包份额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一类项目(含重点、重点关注项目);
(2)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含税)的项目;
(3)招标人统一组织安排的相关专项改造维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2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加能站或油库建设工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加能站或油库建设工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加能站或油库建设工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加能站或油库建设工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3日 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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