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花竹山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瓮水街道和平定营镇,拟建设装机规模100MW,该项目已纳入贵州省2024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第三批),已获得建设指标,项目具体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瓮安县花竹山光伏电站项目。
1.2建设规模:100MW
1.3电力接入:拟接入220kV瓮安变,最终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评审意见为准。
1.4项目类型:集中式光伏发电。
1.5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区域范围,收集项目资料,进行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测绘,编制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及升压站等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选址计算项目用地红线图,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各阶段可研评审会,并通过贵州省能源局组织的可研评审,取得相应评审意见。提供项目推进过程中与技术有关的咨询服务。配合招标阶段相关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技术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符合《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和《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GD003-2011要求,开展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勘、1:500地形图测绘、报告编制、资料收集、参与审查、取得评审意见等。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限价为65万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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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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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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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地勘)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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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0地形图测绘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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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
15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容量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相关业绩不少于2个;
3、报价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价。
五、报价及付款方式
1、供应商报价应涵盖本次询价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无其它补充说明、相关解释或附加条件(应包含其它费用如人员食宿、交通费、差旅费、评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分二次支付: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可研报告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并完成收口,瓮安县花竹山光伏电站项目通过采购人内部有权机构组织的投资实施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报价人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组成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表格可扩展);
(4)提供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容量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相关业绩不少于2个(业绩提供合同);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4);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7)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5);
(8)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及报价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供应商须知
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2:00前。八、参与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2月29日12:00前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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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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