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井下助剂分公司普通货物运输项目主要内容是运送油田助剂类产品至油田用户。运输范围为井下助剂分公司生产厂区至井下配液站、井下助剂分公司生产厂区至东湖压裂大队。预计投入外部运力109万元(含税)。需要6台核载质量17-19 吨载货车、2台核载质量15-16吨普通罐车。以实际发生运输工作量进行结算。本项目计费依据是按照《庆油价发〔2025〕2号》运输价格; 2.2 招标范围:保证产品从井下助剂分公司生产厂区至井下配液站、东湖压裂大队。需用核载质量17-19 吨载货车6台、、核载质量15-16吨普通罐车2台。 标段划分:标段一: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井下助剂分公司普通货物运输项目 估算金额109万元(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采油三厂井下助剂分公司生产厂区至井下配液站、采油三厂井下助剂分公司生产厂区至东湖压裂大队。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09万元(含税) 2.6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影印件,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影印件。 3.4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必须为运输公司自有车辆,核载质量17-19 吨载货车6台、核载质量15-16吨普通罐车2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原件影印件。 3.5投标人拟投入的每台车辆必须加装GPS,并提供《车辆使用GPS安装入网服务证明》的原件影印件和安装公司为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原件影印件。 3.6投标人需提供8名驾驶员,需符合所驾车型,驾驶员应具有《从业资格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影印件。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12月22日23:59:59至 2025年12月29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12月22日23:59:59至 2025年12月29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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