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微型工业产业园项目(一期)(重新招标)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C0502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内坑镇内湖村、下村村,东至纵三路,西至金德织造公司用地,南至莲兴路防护绿地,北至莲景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微型工业产业园项目(一期)(重新招标)施工招标,总造价人民币17377.429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388㎡,建筑层数最高位1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44.1米,最大单跨跨度为10米,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7m。1#厂房单体建筑面积31286㎡,建筑高度35.65m,最大跨度10.2m;2#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4825㎡,建筑高度35.65m,最大跨度9.7m;3#厂房单体建筑面积8966㎡,建筑高度35.65m,最大跨度9.5m;4#综合楼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443㎡,建筑高度44.10m,最大跨度7.5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微型工业产业园项目(一期)(重新招标)施工招标,总造价人民币17377.429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388㎡,建筑层数最高位1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44.1米,最大单跨跨度为10米,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7m。1#厂房单体建筑面积31286㎡,建筑高度35.65m,最大跨度10.2m;2#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4825㎡,建筑高度35.65m,最大跨度9.7m;3#厂房单体建筑面积8966㎡,建筑高度35.65m,最大跨度9.5m;4#综合楼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443㎡,建筑高度44.10m,最大跨度7.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人防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支架)、景观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永久用电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17377.4290万元,总建筑面积70388㎡,建筑层数最高为1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44.1m,最大单跨跨度为1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1286㎡,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7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17377.4290万元,总建筑面积70388㎡,建筑层数最高为1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44.1m,最大单跨跨度为1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1286㎡,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7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装配式建筑的最大单体建筑面积是8443㎡(不含地下室面积);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37742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87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58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 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闽建筑〔2024〕25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业绩,其中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实际指标值计算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计算范围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8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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