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2022年签订的临洮县智慧城镇项目三标段的增补项目,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定西分公司进一步在智慧城镇建设行业进行了突破,为后续推动定西市各县区智慧城市全面建设奠定基础。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临洮县智慧城镇项目三标段项目增补工程的建设。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付地点 |
交付期限 |
|
1 |
设备采购 |
详见询比文件 |
/ |
甘肃省定西市 |
自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及软件开发,集成服务工作。 |
|
2 |
集成服务 |
/ |
|||
|
3 |
软件开发 |
/ |
1.2.1采购内容:流媒体服务器、视频云通用服务器企业版、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数据安全摆渡模块硬件服务器、数据库硬件、视频云通用服务器、交换机、应用发布服务器等设备采购、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
1.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7970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采购部分采购估算金额为2210000.00元人民币(含税);集成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12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软件开发采购估算金额为337000.00元人民币(含税)。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采购最高响应限价为1955752.21元(不含税),集成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1179245.28元(不含税),软件开发最高响应限价为317924.53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流媒体服务器、视频云通用服务器企业版、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48口千兆电口板、32口万兆光口板公安信息网接入终端)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流媒体服务器、视频云通用服务器企业版、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48口千兆电口板、32口万兆光口板公安信息网接入终端)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响应均将被否决。与响应人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交换机、业务管理交换机、存储私网交换机),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7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十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