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人为大姚云能投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展供应商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场址位于大姚县金碧镇中南部,场址中心距离大姚县城最短直线距离约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1°17'24"~101°21'12"、北纬 25°36'44"~25°38'39"之间。场址主要由一条长约 7km 的东西向山脊组成,海拔在 2150m~2530m之间,整体连续性较好,具备布置风电场的地质条件。
根据前期规划,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共新建5个机位点、单机容量6.25MW,总装机规模约31.25MW,预计占地0.5公顷(不含道路),配套新建进场道路、场内道路10.8公里。工程静态总投资匡算20437.15万元,估算年上网电量8166.30万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2613.2小时。最终建设规模以实际为准。
二、采购内容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并完成气象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等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科学评估项目的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从而避免或者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到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或者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的影响。论证工作包括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调查项目对气象要素、高影响天气的敏感度,查阅相关资料,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现状、发展规划及历史气象灾情,确定论证范围,编制论证大纲。收集相关气象资料收集并进行处理和论证分析,编制论证报告,并对报告内容和结论负责。组织气象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并依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存档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合法备案。论证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完整。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合法备案止。
2.3 服务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标准:
1.报告编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根据采购专题报告种类及项目类型,合理选择适用标准规范,编制内容、深度、编制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气象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及报告合法备案。
2.申请人根据报告编制需求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收资等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充分,报告应在调查和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确保论证工作中所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其中气象资料须符合国家及气象行业标准,其他资料须符合相应行业的技术标准,所采用的气象资料必须要有数据合法性证明及气象信息服务备案。
3.报告编制文字应简洁、准确,文本应规范、相互连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计量单位应标准化、数据真实可信,资料应翔实、应强化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尽可能采用有助于理解的图标和照片,资料引用表述清晰,利于阅读和审查,图表信息应满足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的要求。
4.报告分析内容应体现工程特点,主要问题应阐述清楚,影响预测方法应科学、预测结果应可信。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计算结果和分析判断的结论,均应针对计算和分析过程中依据的基本资料以及各种参数,结合新能源项目开发所在地的具体地形地貌特点进行分析取舍,保证论证结论合理性、可靠性、科学性、实用性。
5.报告涉及特殊评价方法,应列出评价方法,并做简单介绍,阐述选定此方法原因。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涉及的所有气象参数推算宜采用已有的标准或技术规范推荐的方法,经分析比较后确定最适合的分析方法。
6.报告涉及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要求的,提出定性与定量防治目标。
7.报告结论应说明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结论;说明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风险等级,主要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应急预案及建议。
本项目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并需响应申请人在本采购文件中所列各项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通过云南省气象信息服务备案的机构,并提供使用气象数据的合法性证明。
3.3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当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报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应当详细说明原因。
3.5 业绩要求:
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从事过1个风电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将导致废标。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提供相关承诺说明。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