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宿州某大楼数智化改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宿州某大楼数智化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TT250703)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光伏系统建设容量约252KWp光伏设备(光伏板、逆变器)及相关施工。预估含税金额62.88万元,其中设备部分20.91万元,施工部分41.97万元。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on),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响应,基准价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基准价(不含税单价) |
| 1 | 光伏设备(光伏板、逆变器) | 0.734元/w |
2 | 施工部分 | 1.527元/w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光伏系统建设容量约252KWp光伏设备(光伏板、逆变器)及相关施工。
2.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2.4交付期: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通过。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不少于10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订的类似(光伏设备供货类或光伏设备安装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8)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电监会或能源建管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三级(含)以上资质;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a.以上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b.以上②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9)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须提供高压电工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人员1名,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人员1名,非同一人。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证书扫描件等。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2日22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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