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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侯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侯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侯行审发(2025)156号和侯行审发(2025)1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侯马市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侯马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0084平方米,改扩建总面积 6074平方米,其中,改建现场展示馆 2029.23 平方米、文化研究中心 3315.16平方米,新建游客服务中心 729.61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9.61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停车场13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58个)及配套道路、室外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设计、施工)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3、建设地点:侯马市新田路南侧,原侯马热电厂所在地块内。 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6520.82万元。 5、计划工期:11个月(3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承担过至少1项与招标项目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5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6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4.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否(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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