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5]25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东七路以西,北十五路以北
3.项目工程规模:对现有办公楼、变电所、厂区内道路、供电、供暖、供水、消防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停车场等相关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工程规模】:对现有办公楼、变电所、厂区内道路、供电、供暖、供水、消防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停车场等相关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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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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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 |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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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区外企业项目负责人为信息登记在册人员。2.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企业信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否决其投标。4.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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