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信宜市国道G359线K373+650、省道S291线K63+950涵洞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1,503.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信宜市国道G359线K373+650、省道S291线K63+950涵洞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31,5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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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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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路工程施工 |
信宜市国道G359线K373+650、省道S291线K63+950涵洞水毁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1,5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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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信宜市国道G359线K373+650、省道S291线K63+950涵洞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信宜市国道G359线K373+650、省道S291线K63+950涵洞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建项目(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