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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治平镇大庄村过水路面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6ZC-003  项目名称###县治平镇大###路面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7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县治平镇大庄村,拟在###路过河道处###路###路线总长********。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复###路面1处,按照《小交通###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3311-2021)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路面长********,宽*****###路面结构采用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2cm厚天然砂砾###路面下涵洞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洞口进出口接八字墙,进出水口河床采用C20混凝土铺砌。 完成###路###路*****###路面宽*****###路基宽********,面层结构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配套设置标志牌2块,修建梯形加固边沟********,同时在上下游设置导流堤********。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 (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供应商###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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