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安置区房屋维修零星工程协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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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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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 |
信阳市羊山新区安置区房屋维修零星工程协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是 |
6000000.00 |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按照《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羊山新区保障性住房及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对安置小区公用部位、公用设施、零星工程等进行维修。
5.2 服务期限:36个月(12个月为一个合同周期,业主单位通过对维修施工单位的维修能力及服务进行综合评定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周期的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5.3 服务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符合“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2025年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以注册时间开始提供);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出之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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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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