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地点:佛山地铁清分系统(含灾备系统)、多元化支付系统(含灾备系统)、2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3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和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等设备机房。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内容:本项目内容为对佛山地铁清分系统、多元化支付系统、2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3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及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的故障处理,包括对上述各个系统的设备硬件、操作系统、集群软件、中间件、备份软件、容器平台和数据库等软硬件的故障处置和技术服务。
3.项目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项目工期总日历天数791天,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各系统计划工期如下:
清分系统和多元化支付系统计划工期:2026年1月12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AFC线路中央系统计划工期:2027年5月7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 1,867,962.00 元(其中:1.服务部分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940,952.00元;2.备件部分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927,01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采购控制价(包括各分项的采购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的形式,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以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完成过)为准)须至少承接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维保项目业绩。
注:①承接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完成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须体现完成时间)。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对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4.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 12 月 23 日至2025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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