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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用水泥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用水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上高市政交通养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用水泥材料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王竹园白站、北外环新白站,具体地点在供货时由甲方指定。

2.3计划供货期:具体从签订合同期开始至供货期结束。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暂定数量

(T)

最低散装参考价

控制单价

投标人下浮单价(元/吨)

标号、强度等级及主要技术指标

1

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

6000

A

A-80元/吨

A-(报价)

1.标号、强度等级为P.O42.5级散装;

2.必须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技术指标要求以及《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标准,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1.1当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需满足: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2当水泥销售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需满足: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的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同时该授权制造商还应满足: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2日00:00起至2025年12月30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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