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核混凝土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混凝土用硅酸盐水泥(P.O42.5)常规招标采购(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混凝土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混凝土用硅酸盐水泥(P.O42.5)常规招标采购(第二次)
2.3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烟台莱阳市团旺镇马家泊村,本次招标物资为项目所需混凝土用
硅酸盐水泥(P.O42.5),供货周期内按招标人需要分批交货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的生产、质控、出厂检验、包装、运输、标识、交货及售后服务等
全部内容。计划采购量约为1630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需用计划或订单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
山东烟台莱阳市团旺镇马家泊村本工程项目现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6交货期
暂定60个月,分批次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材料实际需求以招标人
的现场联系人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能够生产本次招标物资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覆盖本次招标物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等);具有自有的或配套的水泥熟料加工生产线,具备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配套是指熟料来源于同一集团公司内成员单位且有集团公司及该成员单位提供的书面说明文件);提供其生产熟料所需的合格稳定的自有矿源或能提供其获取生产熟料所需的矿源合法稳定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及财务状况汇总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不少于10000吨同型号(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仅接受产品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满足本次招标物资《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为具备合法检测资质的省级及以上(含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的指标应满足《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水泥采购技术规格书(A版)》中硅酸盐水泥(P.O42.5)的全部技术指标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平台标段1名称):1000元整,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_12月2 2日1 7
30-2025年12_月29日1 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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